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20022号
王飞因保管不善,将10022212号、咸土资城国用(2012)第232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王飞:42230********3574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38号幢号:2,房号:1105
声明人:王飞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