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9040号
刘平安 因保管不善,将鄂(2024)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85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2********4838
房屋建筑面积:113.38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6.260㎡
坐落:咸宁市温泉路59号(华辰大厦)1幢16层1607号
声明人:刘平安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