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6009号
王玖山因保管不善,将10008380号及对应基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510
房屋建筑面积:48.91平方米
坐落:咸安区长安大道省煤机内幢号:23,房号:207
声明人:王玖山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