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3014号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1594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1242********266Q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57号(楚天可乐院内),2幢2单元3层302号
声明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