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1032号
易先胜、王娟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15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051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白茶村(马桥收费站宿舍),2幢1层101号
声明人:易先胜、王娟
2025 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