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0017号
周杨礼因保管不善,将咸开集建(97)字第19030411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1371
坐落:黄畈村四组
声明人:周杨礼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