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5024号
杨云凤因保管不善,将鄂(2024)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767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1181********0466
房屋建筑面积:118.7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7.12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温泉村六组(弘鼎花园)1幢9层901号
声明人:杨云凤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