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20013号
彭赣珍、张怀新因保管不善,将00037790号、咸土资城国用(2012)第318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彭赣珍:422324********0041
张怀新:422301********1110
坐落:咸宁市温泉路70号(泰鑫.名苑)幢号:2,单元:1,房号:401
声明人: 彭赣珍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