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7017号
王夕重 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79714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457X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东门村四组(咸安区粮食系统还建点)A幢2单元6层601号
声明人:王夕重
日期: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