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0012号
舒琴因保管不善,将0002209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725
房屋建筑面积:71.84平方米
坐落:温泉淦河大道80号1幢4层401号
声明人:舒琴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