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3011号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因保管不善,将 咸安区国用(2001)第011900346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12********110N
土地面积:4706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赤岗村
声明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