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9006号
俞永忠因保管不善,将00002095及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910
房屋建筑面积:91.32平方米
坐落:温泉挂花大道伍
声明人:俞永忠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