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9003号
袁江南因保管不善,将00001996及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958
房屋建筑面积:71.54平方米
坐落:温泉一号桥笔架山路25号房号:叁
声明人:袁江南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