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440号
朱得时、黄建萍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274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朱得时 422327********0212
黄建萍 422327********022X
房屋建筑面积:145.27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金桂路凯翔花园A5幢1单元602号
声明人:朱得时、黄建萍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