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436号
陈晓薇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8076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6********5564
房屋建筑面积:107.7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8.99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温泉马柏路3号嘉华城4幢2单元0202号
声明人:陈晓薇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