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398号
张济忠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98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1711
房屋建筑面积:173.11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渔水路190号1幢1-4层
声明人:张济忠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