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318号
金惠因保管不善,将10032806、咸土资城国用(2015)第1066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房屋建筑面积:94.47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6.48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银泉大道璟湖世纪城17幢1单元1702号
声明人:夏洛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