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咸安202501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并于所在村组张贴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电话:0715-81265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余佐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197.51㎡ | ||||
2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十九组 | 421202002212JB19073W00000000 | 201.17㎡ | 机关团体用地 | ||
3 | 余佐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十九组 | 421202002212JB19074W00000000 | 161.82㎡ | 机关团体用地 |
公告单位:咸宁市咸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