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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3-3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咸安20250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并于所在村组张贴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二楼C

联系电话:0715-812650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备注

1

余佐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十九组

421202002212JB19072W00000000

197.51

机关团体用地


2

余佐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十九组

421202002212JB19073W00000000

201.17

机关团体用地


3

余佐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十九组

421202002212JB19074W00000000

161.82

机关团体用地


公告单位:咸宁市咸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