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96号
咸宁市纺织品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1202MB1E517422
申请书编号:鄂咸征字(87)第07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582.2平方米
坐落:怀德路180号
声明人:咸宁市咸安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