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614号
方龙武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43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方龙武422301********5175
坐落:咸宁市银泉大道6号(桂花城)7幢1层109号
声明人:方龙武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