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613号
戴杰甫因保管不善,将00001995、咸土资城国用(2007)第142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0910
房屋建筑面积:70.6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5.95平方米
坐落:温泉一号桥笔架山路25号
声明人:戴杰甫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