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507号
咸宁市园林局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200MB00775439R
图号:306.00-526.75;地号:177
土地使用权面积:355.52平方米
坐落:淦河大道
声明人:咸宁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