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361号
周剑因保管不善,将25357、图号:20-99-01、地号:03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555
房屋建筑面积:193.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0平方米
坐落:河堤北路
声明人:周剑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