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光局长关于认真开展我市耕地“非农化”核实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3月26日,市局召开了全市耕地“非农化”核实整改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市局党组成员周洪恩主持。
会上通报了各县(市、区)耕地“非农化”核实整改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汇报了耕地非农化工作核实情况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核实耕地“非农化”行为,对已确认的耕地“非农化”行为要进行实地测量,确保数据真实;对2020年9月10日以后新增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2020年9月10日之前已经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
针对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周洪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一定要认识到位。耕地保护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拿出“长牙齿”的硬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一定要整改到位。各地要深入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按照省政府鄂政电【2020】3号文要求,结合省厅关于耕地“非农化”的五类情形,对耕地“非农化”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同时严格区分2020年9月10日以后新增的耕地“非农化”行为和2020年9月10日以前的耕地“非农化”行为,对耕地“非农化”新增行为要“零容忍”,对已经核实的耕地“非农化”行为,要按规定严格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约谈问责。三是一定要转变工作方法。耕地保护工作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做专题报告;要转变工作思路,对耕地保护实行精细化、具体化管理;要压实乡镇政府和乡镇所的工作责任;要狠抓监管,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情形严重的依法移送纪监委和司法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村通”,制作一些简短明了的耕地保护宣传标语,让人人都依法守护好耕地,不乱占耕地。
会议还对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和备案及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