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27日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后,11月28日上午,又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贯彻省政府《意见》部署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传训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局领导田时学、石健、宋坚强、江振辉等同志,市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局局长、分管国土整治工作领导、国土整治局局长等。会议还邀请了市农发行、市建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以及市城发集团、市农高区、鄂旅投咸宁集团等单位业务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对省政府鄂政发〔2019〕25号文件进行了解读,传达了市政府市长王远鹤对贯彻落实《意见》的批示精神,与会人员还对《意见》中4大类21条进行了认真学习,尤其对理念更新、宏观站位、政策红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各县(市、区)局局长汇报了学习贯彻省政府文件的感想与体会,并就落实文件精神谈了下步工作思路和举措;市农高区、鄂旅投咸宁集团、市农发行、湖北银行等相关负责人结合单位融资平台实际,提出参与咸宁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初步打算,将充分发挥国土综合整治平台抓手作用,全力服务咸宁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李光指出,在当前财政投入有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异常紧张的形势下,省政府《意见》出台相当重要,含金量极高,要认真学习领会,抛弃传统观念,强化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通过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激活配优各类自然资源要素,释放政策红利,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国土空间治理。
李光要求,《意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一治理四整治一绿化”工程,即乡村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整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乡村国土绿化美化等,探索农村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一批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着力解决乡村地区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努力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明确了多项政策红利,如释放“指标”红利、优化空间规划红利、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红利、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红利、用地计划指标和资金奖补红利等。
李光强调,《意见》已经明确,机会就在眼前。希望各县(市、区)局会后认真研透文件精神,迅速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切实凝心聚力,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推进全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助推高质量发展。(市国土整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