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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助力“双集中”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北自然资源 时间:2024-08-30

优化土地要素保障体系


一是优布局。按“双集中”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咸宁市域战略规划》编制,完成《武汉都市圈咸宁中心城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规划》等6个规划编制成果,谋划220个公园城市重点项目清单;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北进、西拓、东控、南优”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并加强与重点项目衔接,据此统筹安排用地布局,保障高质量发展土地要素需求。

二是统指标。以保障实际项目落地为导向,咸宁市一盘棋统筹新增计划、存量土地、增减挂钩等指标,预警、督促耕地占补指标不足的县(市、区)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新增耕地指标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大重点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市域调剂力度。2024年上半年,咸宁市立项占补项目(含“旱改水”项目)33个,预计可新增耕地5621.82亩(水田2013.20亩);备案入库占补项目21个,入库耕地指标1310.50亩(水田指标667.05亩)。

三是建机制。报请咸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跑部进京争取对长江咸宁港及疏港铁路涉及压占白鳍豚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的支持。健全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发改、交通、林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项目用地调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省、市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组建专班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对重大项目用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明确时间节点,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提高土地要素供给效率


一是承接改革。积极承接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改革,印发市级实施方案,制定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集中制度及审查责任清单,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已批准建设用地15批次673.67亩,建设用地审批时间由委托前平均2个月缩短到1个月,审批效能显著提升。

二是改进流程。将规划选址、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节地评价等整合为综合论证,为重点项目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允许“边组边审、容缺受理”。2024年上半年,咸宁市共获批建设用地88批次、面积1.98万亩,有力保障了通修高速、南外环高速、汉南过江通道、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实现5条过境高速今年同时在建。

三是优化服务。市县一体精心打造“两上四服务”品牌,持续优化土地要素保障“一个项目、一本台账、一跟到底”的服务机制,今年以来咸宁市“上门服务”用地单位345人次,收集反映问题109个,协调解决79个。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网络部级试点建设方案,开展土地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改革,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一张图”体系建设,为交通、能源、水利等用地大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实现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正式用地零补正获审核通过,通修高速和南外环高速先行用地仅1周时间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批。

激发土地要素潜能活力


一是消化存量。落实“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咸宁市批而未供土地总基数从前年湖北省排名第2降至今年排名第7,闲置土地总基数从前年湖北省排名第5降至今年排名第7。

二是优化供给。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稳妥开展“六证同发”改革试点,有效提升工业用地配置效率。2024年上半年,咸宁市供地124宗、面积6970.07 亩,实现合同价款 73709.34万元,其中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25宗、面积1028.53亩(含“六证同发”14宗,面积584.49亩),出让价款11373.82万元。

三是强化管控。加强土地开发强度管控,构建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体系,对咸宁市规上企业全面开展综合评价,并将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项优惠政策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对企业实施财政、用地、信贷等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目前,已在湖北省率先发布规上企业“亩产英雄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