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三谈“治庸问责”――治散提神

来源: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1-09-08

          《现代汉语词典》对“散”的解释是:没有约束、松开、分散;零碎、不集中。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散”的现象,至少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作为组织,表现为领导班子之散。民主不够、集中更不够,班长没有号召力、组织力、凝聚力,只是一个“维持会长”;一事当前,班子成员间不是盯着一个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互补位、支持,形成合力,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搬弄是非,“看戏”拆台,甚至拉帮结派,彼此攻讦。这样的班子,一盘散沙,且不说干事创业,就是开个会、解决一点实际问题、形成一个有效的决议都难。

  二是作为一名干部,一个岗位工作者,表现为思想、精力、行为之散。比如,思想不集中、不专注,工作心猿意马,“占着茅坑不拉屎”。精力不集中,早上刚上班,就想着下班到哪里潇洒;周一才上班,就想到哪里度周末;仿佛工作只是“业余”,吃喝玩乐才是“本行”。行为散漫,工作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没有重点,没有章法,随随便便,自行其是,好像没有组织,不存在纪律。这样“散”的干部,又怎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种种“散”的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复杂的,但归根到底还是责任感的问题,是必须树立担当精神、积极作为的问题。所谓“责任”,就是一个人不得不做的事或一个人必须承当的事情。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权力,任职者任责,天经地义。不论是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还是普通干部,都处于特定的职责席位上,各司其职,各尽所责,是起码的要求,是应尽的职分。有的人把散漫当做“洒脱”,当做“享受生活”。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洒脱主要是一种精神层面的阳光、行为的自如;“享受生活”的真谛则是辛勤劳动与放松的协调,为的是精力更为充沛地工作。因此,散漫不等于洒脱,而是对“享受生活”的亵渎。思想散漫、行为散漫,必然导致虚度时光,无所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既贻误工作,也贻误个人。

  治散,关键在主要领导。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领头羊”,不论是班子散,还是一般干部作风涣散,“一把手”都难辞其咎。有的确实是能力问题,有的则是思想走了“岔路”,把“犯不着认真”、“难得糊涂”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组织上用一个干部就意味着委以重责。上级寄予厚望,人民充满期待,领导干部不仅要有舍我其谁的责任与担当,而且要有足够的组织能力、动员能力、强力推进工作的决断能力和执行力。你可以“难得糊涂”,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允许耽误,当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决定性因素”不能起决定性作用时,又岂能“糊涂”下去?

  解决散的问题,就是要解决组织松懈、班子心不齐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干部不尽力、不尽责的问题,就是要解决班子、个人“庸”的问题。权力、岗位与责任是对等的,履职须尽责,失职要问责,这既是党纪政纪的约束,又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坚强集体。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不辜负战略机遇对湖北的历史性惠顾。要借全省市县换届和治庸问责的东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勇于任事、敢于担当的人。要通过治散来治庸,增进团结、提升效能,加快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