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国土资源局转变作风优化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4月22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13﹞1号)和市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咸转优领[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咸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转变作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落脚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上下形成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形成重商亲商、扶商利商的发展环境,为助推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
1、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在思想上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是硬道理、实体经济是硬支撑、改革开放是硬动力、优化环境是硬保障的“四个硬”观念;在行动上进一步增强践行执政担当、战略担当、实践担当、精神担当的“四个担当”责任,“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在全系统形成共识,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意识进一步得到巩固。
2、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治庸提能,能干事、干成事;治软明责,勤政善政、勇于担当;治懒增效,敬业创业、奋发有为;治散聚气,团结和谐、齐心协力;治奢尚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得到有效落实,“中梗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4、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有效解决发展环境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积极创建最优发展环境。
二、活动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4月份开始,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系统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等方法进行。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成立工作机构。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4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城区直属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前报市局转优办(纪检监察室)。
2、组织学习动员。一是市局与湖北科技学院联合举办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学习培训,通过聘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内容;二是围绕“服务、奉献、勤政、廉洁、平和、感恩”,开展“六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通过大家谈、领导点、群众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勤俭意识,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3、开展自查自纠。要采取问卷调查、专题座谈、征求意见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六查六看”(查思想观念,看是否存在思想解放不够、进取精神不强的问题;查中心意识,看是否存在环境不优、影响加快发展的问题;查服务态度,看是否存在冷漠生硬、作风粗暴的现象;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查法纪观念,看是否存在违法乱纪、有禁不止的问题;查自身素质,看是否存在不符合、不适应工作要求的问题),集中排查影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等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
4、推进整改落实。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并将问题整改贯穿集中整治活动始终,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问题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实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和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5、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专项清理活动,检查“三集中,三到位”等制度执行情况,规范行政权力及政务服务行为。开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和规范市场中介行为等专项活动。
6、组织民主评议。按照市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民主集中测评活动和“千名科(股)长群众评”活动。
7、实行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咸宁市国土资源系统责任追究办法,形成科学、严密的责任追究体系。要通过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树立正面典型,狠抓反面典型,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辣手治乱、狠刹邪气。对“庸懒散软奢”、不适应现任岗位的干部要适时调整;对严重侵犯企业及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对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弘扬。
8、建立完善制度。要针对整治活动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回头查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要坚持边整改、边规范、边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作风建设、环境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加快建设鄂南强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要手段,作为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成立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主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全系统集中整治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市局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及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关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结合工作职能,公开服务承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运用好门户网站、简报、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系统积极服务咸宁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系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国土资源系统集中整治活动的内部氛围。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坚持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结合起来,与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和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