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自然资建审示〔2024〕27号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湖北全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和首次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湖北全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建筑业企业申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首次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二、审查信息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或存在涉黑背景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715-8126373,邮编:437100,通讯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三楼A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
附件:湖北全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和首次申请审查意见汇总表.docx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