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自然资建审示〔2024〕24号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湖北省通山县建筑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及省、市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文件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湖北省通山县建筑公司等2家单位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首次申请、增项、升级的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审查信息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或存在涉黑背景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715-8126373,邮编:437100,通讯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三楼A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
湖北省通山县建筑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湖北省通山县建筑公司 | 增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不同意: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原因:1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系统查询结果显示技术负责人黄战胜为助理工程师,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2.技术负责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不足8年。3.未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2 | 湖北俊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升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原因:1.未上传技术负责人资料。2.未上传企业业绩资料。3.未上传厂房证明、财务报表、法人承诺书等材料。4.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