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自然资建审示〔2024〕25号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通城县天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资质升级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要求,我局对通城县天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申报的设计资质升级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审查信息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或存在涉黑背景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715-8126373,邮编:437100,通讯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三楼A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
通城县天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筑业设计资质升级的审查意见
序号 | 公司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通城县天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升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不同意升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舒中甫个人业绩未上传。2.注册人员不达标。缺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缺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缺2名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缺2名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3.非注册主导人员的业绩表以及劳动合同均未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