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二级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
附:《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咸财资函〔2023〕3号
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