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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6年市本级测量标志维护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测量标志的巡查维护等相关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参加我局组织实施的咸宁市2026年市本级测量标志维护服务询价。现将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咸宁市2026年市本级测量标志维护服务

2. 采购方式:询价

3. 预算金额:3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4. 采购需求:对采购人提供的37个测量标志进行巡查、维护和维修;主要包括整理汇编测量标志台账、资料,编制标志点分布图,外业实地巡查,发放测量标志点保管费,对水准点点位警示碑、三角点及GPS点警示碑、点位盖板遗失或损坏进行修复,巡查情况上报全国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工作。

5. 服务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证书有效。

三、需要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以下材料各提交一份: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咸宁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单(见附件3)

6.参加本询价活动的承诺函(见附件4)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密封后提交至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307办公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文件等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询价开启

1. 询价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2. 询价地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询价原则: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按最低报价成交。

2. 所报总价要包含履行合同时所需的全部费用,例如人工、材料、税费、交通等,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高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号

联系电话:0715-8158567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2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 咸宁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单.docx

附件4 参加本询价活动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