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保密法》等规定,咸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测绘资质巡查、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自11月份正式开始,分为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咸宁市测绘资质巡查、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定9家被检查单位,占全市测绘单位的28%,其中丙级7家、丁级2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测绘技术人员真实在岗情况,测绘项目承接、合同履约、备案情况,市场信用情况,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情况。检查组实地完成巡查记录表14份,发出整改告知书12份。需整改的测绘单位分别有咸宁市安居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三维建设勘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瑞测测绘有限公司、嘉鱼县房地产测绘队、湖北四方测绘有限公司、通山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等七家。其中通山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抽查测绘项目被判定为检验结果不合格,测绘资质巡查和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判定为不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目录汇交不及时。部分测绘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备案数目偏少及时间拖沓现象,备案中遇到问题未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解决办法。
2、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生产项目无技术设计书、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原始记录不按要求归档,资料签名缺失。有的技术总结内容不完整,欠缺关键技术指标的精度统计及分析,有的仍在使用过期或作废的标准规范,有的甚至以习惯代替规范。
3、测绘项目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测绘仪器未经计量检定。
4、生产作业不规范。地形图成果中存在错绘、漏绘、要素表示不规范、图示使用错误、高程注记点密度不够、综合取舍不合理等质量问题。测绘成果存在观测记录不完整,检查不到位,导致技术指标达不到规范或设计要
5、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单位未实现计算机内外网隔离,有的单位涉密测绘成果档案库未达到“三铁一警”标准,还存在泄密隐患。
三、有关要求
(一)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各受检单位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重视对测绘资质条件中人、财、物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行业内的竞争力。
(二)自查自纠,建立机制。未列入本次检查计划的资质单位对于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要引以为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执行力,将测绘资质管理、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工作常态化和具体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
(三)提升水平,从严管理。各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资质管理、质量管理、信用管理方面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本地丙、丁级单位和外地单位的管理工作。在为资质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资质测绘、超资质范围测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和行政处罚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