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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自然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助力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二、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73号)。

2.《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5]31号)。

三、内容解读

该《若干措施》围绕20条具体举措,构建“正向保障+红线约束”的完整制度体系,其核心内容包括:

(一)在强化国空规划保障方面。该措施从空间源头筑牢发展基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优化空间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度,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用地指标;科学优化城镇开发边界,集中编制县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确5类情形可按“优进劣出”原则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二)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一方面,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总面积超出用地预审总面积达到10%以及范围重合度低于80%的取消重新预审;另一方面,扩大先行用地对象、规模,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用地规模可达用地预审规模的30%。另外,重大项目建设涉及临时用地的,可采用“现金存缴+三方监管协议”方式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并探索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建设单位承诺”方式,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在服务产业项目建设方面。该措施提出统筹安排高新区(工业园区)产业用地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对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予以倾斜,重点支持保障园区“5+4”现代化工业体系产业用地需求,并积极推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同时,创新“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土地用途灵活转换”方式,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积极探索标准厂房“分割登记”。

(四)在盘活存量自然资源方面。服务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全面开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认定处置,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分割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

(五)在推动矿产资源利用方面。多渠道保障战略性矿产采矿用地需求,明确勘查期配套设施可依法使用临时用地;聚焦适配新质生产力的重点矿种加大找矿力度,实施市县找矿基金项目;严格执行“净矿”出让,下放矿业权出让审核权限,推动资源规模化开发;明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料自用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六)在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方面。一是在建设用地审批上,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全面推广产业项目“六证同发”,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实行用地用林并联审批、联动办理;二是在不动产登记上,落地“交地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便民改革,探索标准厂房分割登记,拓展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场景,推进取水权、矿产权登记。


相关文件: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