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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考核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考核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9号)等文件要求,为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开展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咸宁市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咸宁市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方案》和《细则》解读如下:

一、时代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对市(州)、县域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主要任务是以县域经济、各类开发区和工业企业为重点,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坚持精细化管理,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强化监管,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集聚发展、应保尽保”引导保障机制、“密度提升、挖潜增效”开发利用机制、“源头管控、能批能收”全流程监管机制,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体系、标准体系、实施体系、考核体系,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以实施“亩产论英雄”倒逼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21〕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0〕2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9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20号)等文件,借鉴浙江省等地“亩产论英雄”改革经验,结合咸宁实际,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方案》和《细则》。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全篇共分三部分,依次为:1.工作目标,明确开展“亩产论英雄”改革的四个工作目标;2.工作任务,以突出亩产效益为导向,以开发区为“主战场”,以工业企业为对象,明确以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实施项目联审监管、提升工业用地经济密度、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措施和实行土地全流程管理等八项工作任务;3.工作保障,为了推动完成“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完成,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组织迎检、完善约束机制和严格考核督导等四个方面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细则》全篇共分六部分,依次为:1.评价范围,明确了本次考核的工业企业评价范围;2.评价指标,本次考核规上企业为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等四项评价指标;3.评价办法,从指标权重、基准值设置、计分规则、修正系数、亩均税收超额加分、其他加分和综合得分计算七个方面明确了考核评价办法;4.分类排序,将工业企业按照七大行业划分为A、B、C三类并排序;5.动态管理,各级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分别发布规上和规下“亩产英雄榜”且三类企业进行动态调整;6.应用结果,按一定比例授予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型企业称号,分别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切实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倒逼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

三、特色亮点

《方案》和《细则》聚焦土地利用结构不优、存量较大、效益不高等突出短板,构建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体系、标准体系、实施体系、考核体系,全面实施“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以实施“亩产论英雄”倒逼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既对标上级要求,又立足咸宁实际,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注重对标融合。在主要目标设定上,对标省委、省政府、省厅工作部署,上级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亩均GDP年均增长率任务为6.8%,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十四五”亩均GDP年均增长率为7.1%,高于上级下达目标;在评价指标设定方面,省厅要求建立以亩均产值为核心的体系,经过多次广泛征求意见,规上企业考核设定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四项评价指标,指标设定即符合上级要求,又立足我市实际,体现了“咸宁特色”。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土地利用结构不优、存量较大、效益不高等突出短板,加强制度设计和工作落实。针对土地利用结构不优问题,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引导项目进区进园;针对存量较大问题,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统筹土地指标分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措施;针对效益不高问题,提升工业经济密度,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倒逼企业提高亩产效益。

(三)注重打造亮点。坚持打造特色亮点,努力推动我市亩产效益再上新台阶。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体系、标准体系、实施体系、考核体系,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设用地亩均GDP提高到22.15万元/亩;对规上工业企业考核评价,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发改、经信、税务、财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实施财政、用地、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切实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倒逼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

(四)注重地方特色。结合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的出台,市发改、财政、经信、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提出了结合地方实际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实施“亩产论英雄”配套政策,协同作战,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的实施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确保目标实现,《方案》和《细则》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亩产论英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亩产论英雄”的组织实施,明确各部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二是开展分类考核组织迎检。紧盯各项指标,组织考核迎检,在市(州)考核评价、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和开发区考核评价中争取纳入省政府“亩产英雄榜”,工业企业考核评价中,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指标,引导企业争取纳入各地“亩产英雄榜”。三是完善约束机制。对完成既定任务并纳入“亩产英雄榜”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工业企业在评优评先、要素配置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没有完成任务、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工业企业,采取通报约谈、倒逼整治加快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四是加强考核和监督。加强对“亩产论英雄”实施工作的宣传、检查、督办,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做好市(州)、县域经济、开发区“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迎考和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工作,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工作全程实行阳光操作,评价结果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