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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解决应勇书记指出的“要么无规划、要么乱规划、要么规划形同虚设,导致布局不合理、建设粗放无序”等问题,探索“市统县管乡用”工作机制,落实《咸宁市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制度》(试行),弥补乡规划人才缺乏的短板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三个”机制保障服务体系有序运行。建立上下联动联络机制,在县(市、区)安排片区负责人(由县市区局分管领导承担),在乡镇安排小组召集人(由派驻至各乡镇的规划师承担),形成“市局统筹、县(市、区)局协同、驻乡镇规划师召集、驻村规划师实施”的服务联络体系。实施服务信息反馈机制,依托时空大数据平台,建立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系统,打通自上而下的信息化服务通道,为乡村规划师提供多层次及远程协助保障。建立规划专家库服务机制,组建乡村规划专家库,充分利用专家库“综合性、技术性、政策性、专业性”等优势,作为乡村规划师向前延伸服务的“后台”支撑,为乡村规划师“向前”服务(乡镇、村庄、村民等)提供坚实保障。

(二)“三项”任务保证服务内容实实在在。要求乡村规划师深入调研并撰写报告,系统掌握所在乡镇村实际情况,为后期服务工作打好基础。对乡村规划编制进行分类指导,对已编和在编的乡村规划,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导向等,指导其质量提升优化;对未编规划的乡镇村,结合地方实际和分类,指导其有序推进、分类落实。对乡镇村在乡村“规建管”中面临的特事、急事、难事,优先提供服务保障,从法规、政策、技术等层面提供协助和支持。

(三)“三条”要求确保服务工作取得实效。要求派驻首批27名规划师,按“1桌1牌1承诺”标准尽快完成乡镇对接入驻,为制度推行积累实践经验,为下一步乡村规划师向全市镇村全覆盖派驻打好前锋。要讲究工作方法,“带着目的和思考”下去,擅长“带接班人”,就地培养出一批年轻本土规划师。要擅于发挥“团队作用”,学会“带着问题”回来,借助团队力量,层级式协助化解问题。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