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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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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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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自然”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责,坚持学法用法普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多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宪法、民法典、平安建设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党支部也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掌握,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制定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全年中心组学法6次,全局系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期,举办“业务知识大讲堂”7期。

2.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和有关文件制定落实情况报告,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法制度。

(二)积极举行学法用法普法活动。

1.压实普法责任。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普法机构,落实了普法经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学法用法学习,落实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转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清单》,推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3.加强法治宣传。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审批、服务各个环节加强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展板、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查政策性文件13件、合同72件、执法案卷7卷,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2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清理4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7件,办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转办件12件。加强执法监督,对全市随机抽取25宗案卷开展案卷质量评查。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坚持重大决策集中会审制度;按照“依法行政,职权法定”的原则动态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批标准化工作手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精心做好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最新政策研究,编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政策研究简报》共15,解读政策文件64件。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出台《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及时沟通案件,提高化解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一把手”出庭应诉率100%,累计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

4.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24年,全局共办理信访2736件次(含咨询件),按期限回复率100%,结案率达98%以上。在处理各类举报的同时,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聚焦改革赋能,实现法治创新。一是深化数字赋能。基于时空大数据平台改造CIM平台,建成咸宁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赋能“一码管地”案例获全国营商环境数字创新大赛二等奖。在自然资源部三维中国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交流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二是推进审批改革。出台规划审批豁免清单,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联合相关部门推行水电气网“八联办”服务模式。向企业和公众普及规划审批、工程建设审批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明确审批流程的法律依据和要求,确保审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三是实行标准地出让。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地出让的程序和标准,今年累计标准地出让1598.9亩(“五证同发”624.38亩)。四是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入研究和宣传相关土地法律法规,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9223.5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五是创新使用银行保函预存土地复垦费。出台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银行保函预存土地复垦费1870.7万元。六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在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过程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咸安区林权不动产登记改革、崇阳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改革纳入部级试点;继颁发首本采用标准化地址的三维不动产权证书后,增量房“标准地址+三维不动产登记”稳步实施;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涉及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关于全面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意见》等11个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每季度向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季度审查新增文件和存量文件动态清理情况。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清理了2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特许经营权和招投标领域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行为专项排查,确保不出现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

3.调整更新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对2023年度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再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旧的事项清单,增添新增的事项清单。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定期研究谋划法治建设工作,通报工作情况,逐步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

二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是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化解。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访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工作,尽可能地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前化解行政争议,力争行政争议总量稳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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