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3059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09 08:00
2021年8月31日在《咸宁日报》刊登的《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咸土网挂G﹝2021﹞011-012号)》需作补充。依据出让方案规定,补充内容如下:咸土网挂G﹝2021﹞011号宗地涉及没收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处置问题,根据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财政局要求,由竞得人按地面建筑物评估价值6602.52万元,另行支付至高新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相关时间作相应顺延: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上午8时到2021年11月13日上午11时止,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