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40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矿产 发文单位: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名 称: 湖北省咸宁市咸矿网挂KG[2019]04-05号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法律和规定,经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定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4月4日,在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矿网挂KG[2019]04-05号采矿权,并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挂牌矿区编号 | 咸矿网挂KG[2019]04号 | 咸矿网挂KG[2019]05号 |
采矿权名称 | 咸安区汀泗桥镇西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 咸安区双溪桥镇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
矿区位置 | 咸安区汀泗桥镇彭碑村 | 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 |
矿 种 |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 |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 |
矿区面积 | 0.00451平方公里 | 0.067平方公里 |
矿区范围 (国家2000坐标系) | 序号 X Y 1、3298153.193, 38522684.896 2、3298253.118, 38522747.790 3、32981176.824, 38522951.473 4、3297959.745, 38522899.060 5、3298030.427, 38522777.018 | 序号 X Y 1、3309180.684, 38564862.171 2、3309106.674, 38565133.292 3、3308877.333, 38565104.061 4、3308950.843, 38564834.920 5、3309115.834, 38564827.540 |
本次出让开采标高 | +150.6米至+60米 | +335米至+120米 |
保有资源储量 | 266.12万吨(122b) | 383.291万吨(333) |
可采储量 | 232.06万吨(122b) (其中新增保有资源储量171.86万吨,可采储量为146.94万吨) | 361.174万吨(333) (其中新增资源储量为209.104万吨) |
出让年限 | 2020年6月30日止 | 2020年6月30日止 |
履约保证金 | 4万元 | 5万元 |
竞买备用金(含保证金) | 不少于94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 不少于117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
挂牌起始价 | 187.5万元 | 232.7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三)申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整。
(四)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矿业权出让收益未及时缴纳的、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被省厅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法人和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矿业权的竞买。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咸矿网挂KG[2019]04号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875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咸矿网挂KG[2019]05号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柒仟元整(小写)(¥2327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二)竞买保证金
咸矿网挂KG[2019]04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0000元);
咸矿网挂KG[2019]05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trade-engine/trade/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网上竞买
(一)本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需办理数字证书,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系统进行申请竞买。
(二)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相关说明和《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文件。
(三)资质审查等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六、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 2019年2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16时;
(三)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9年3月16日8时 — 4月4日11时。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七、相关事宜
(一)竞得人必须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用。竞得人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因采矿活动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及时进行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应当按规定完成有关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恢复治理工作。
(二)其它有关事宜见《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三)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采矿权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
开户单位: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建行咸宁市咸安支行;帐号:42001696008053000653。
九、如果在使用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采矿权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刘女士0715-8126565,陈先生0715-8126510。
采矿权业务咨询:咸安区国土资源局 余先生13986628021。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周女士 15971562219。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