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134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名 称: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7-05 10:18:22

      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省厅文件要求,结合2018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近几年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的与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发挥土地调控作用、科学管理国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我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对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具有重要作用。合理制定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能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减少土地市场运行的盲目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 “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一江一山”,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促进咸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有保有压原则

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供地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支持优化结构调整和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支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禁止别墅类供地。

3、供需平衡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合理推进”的方针,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谨慎供应商业综合体用地、鼓励支持新兴产业用地,控制好土地供应的结构、布局和节奏,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实现互动共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二)《省国土厅资源关于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调控稳定市场预期的通知》;

(三)《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四)《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五)《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六)咸宁市十三五 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七)各单位填报的2018年土地需求情况表;

(八)咸宁市保障性住房实物任务及相关指标表;

(九)咸宁市和咸安区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

(十)2010-2017年咸安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十一)其他相关文件。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8年度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41.10公顷以内,其中市本级868.83公顷,咸安区172.2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见附表1)。

2018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为1041.10 公顷,其中市本级868.83 公顷,咸安区172.27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218.74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0%,其中市本级154.90 公顷,咸安区63.84 公顷;

住宅用地166.1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0%,其中市本级157.82公顷,咸安区8.3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18.71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47.41公顷;

商服用地120.1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5%;其中市本级116.79公顷,咸安区3.35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4.3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8%;其中市本级125.32公顷,咸安区39.05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360.4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6%;其中市本级312.00公顷,咸安区48.40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 6%,其中市本级0公顷,咸安区6.00公顷;

特殊用地5.3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5%,其中市本级3.33公顷,咸安区2.0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8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为218.74公顷,主要布局在长江产业园、凤凰工业及双溪工业园等园区内;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66.12公顷,主要布局在康美小镇、北部空间、梓山湖新城和高新区内;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20.14公顷,主要布局在康美小镇、北部空间和原乡小镇内。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8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以挂牌出让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和特殊用地以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给。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必须以落实《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前提,以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充分考虑区域内自然与经济社会等因素,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各专项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城市各项功能合理布局,引导城市结构向外拓展,合理安排各业用地,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在城乡一体化布局方面,应始终坚持“一核、两轴、两带、三片”的空间布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安排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教育、科研、文体、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和循环经济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严禁对有污染的产业项目办理供地手续,协同推进有污染的企业逐步关停退出或改造转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升级。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控制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确保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减少商服用地的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城中村改造等存量土地资产的盘活挖潜,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允许在全市高新区探索工业用地中增加产业研发用地类型,在不突破配建比例的前提下探索园区土地混合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套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

(四)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一律实行公开出让,改进和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严格限定协议出让用地范围。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营利性的福利设施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等有偿使用。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提高政府调控能力。

(五)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土地收购储备是政府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可以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有效控制土地供给,防止多头供地;有利于配合企业改制,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对存量土地高效合理配置;土地收购后,进行开发和整理,使一些规划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土地得以再开发和再利用;有利于加快旧城改造;出让后的土地升值,又可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增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市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协调,按部门职能分别做好土地供应前的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计划的实施。咸宁高新区、城投公司、交投公司、职教集团、旅游新城、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市、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市国土、发改和规划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强土地供应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对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总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等指标进行研判,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要求咸安区局和高新区分局加强对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动态巡查和跟踪管理,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企业限期开工、限期完成开发,对未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与土地竞标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四)逐步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逐步建立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

 

附表1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其它商品房

 

 

 

 

 

 

 

 

 

 

市本级

868.83

116.79

154.90

157.82

18.71

139.11

125.32

312.00

0

2

咸安区

172.27

3.35

63.84

8.30

0

8.3

39.05

48.40

6

3.33

合计

=SUM(ABOVE) 1041.1

=SUM(ABOVE) 120.14

=SUM(ABOVE) 218.74

=SUM(ABOVE) 166.12

18.71

=SUM(ABOVE) 147.41

=SUM(ABOVE) 164.37

=SUM(ABOVE) 360.40

6

5.33

所占比例(%

100%

11.5%

21.0%

16.0%

/

/

15.8%

34.6%

0.6%

0.5%

注:1、根据鄂土资办文[2011]190号文件,咸安区区级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上报。

2、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3、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第7栏+第8栏+第9栏+第10栏;第4栏=第5栏+第6栏。

4、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第5栏)必须与附表2、附表3、附表4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附表2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应房

 

其中:廉租房

其中:经济适用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6.12

41.14

124.98

/

/

18.31

/

/

18.31

/

0.4

/

147.41

117.93

80.0%

注:1、本表中第2栏存量是指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面积;第3栏“增量”是指拟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第13栏和第14栏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第9栏“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和第12栏“限价商品房”。

3、第15栏=(第4、5栏+第7、8、9栏+第10栏+第11栏+第12栏+第14栏)/第1栏。

4、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5、6栏+第10栏+第11栏+第12栏+第13栏。

 

 

附表3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供应计划统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保障性安居工程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煤矿棚户区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公租房项目用地

开发区内

 

 

 

 

0

0

 

 

 

 

 

 

 

 

0.4

0.4

/

/

/

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光谷南二路与东侧

/

/

/

/

14.86

14.86

 

 

 

 

 

 

 

 

 

 

 

 

 

甘鲁村片区项目

甘鲁村

 

 

 

 

2.35

2.35

 

 

 

 

 

 

 

 

 

 

 

 

 

职教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职教园

 

 

 

 

1.1

1.1

 

 

 

 

 

 

 

 

 

 

 

 

 

合计

 

 

 

 

 

18.31

18.3

 

 

 

 

 

 

 

 

0.4

0.4

 

 

 

注:1、本表中其中:新增均指拟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面积。

2、所有暂时无法确定项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统一汇总填写在待定栏目一栏中。

3、我省暂无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附表4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测算表

分类

廉租房

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城市棚户区改造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林区棚户区改造

垦区危房改造

合计

 

其中:新增

其中:存量

任务套数

(万套)

/

/

/

/

0.6893

/

 

/

 

 

 

套均建筑面积(㎡)

/

/

/

/

/

/

 

/

 

 

 

建筑面积(万㎡)

/

/

/

/

/

/

 

/

 

 

 

容积率

/

/

/

/

/

/

 

/

 

 

 

用地面积(公顷)

/

0.4

/

/

18.31

/

 

/

18.71

18.71

/

注:各栏用地面积根据2018年政府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测算,按相关文件要求,其中套型面积按经济适应房、限价商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用房90平方米/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50平方米/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住房60平方米/套的标准;容积率取2.0进行测算。

 

附表5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公顷)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供地单位

1

咸安区双溪桥镇九彬村地块

1

工业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2

咸安区双溪桥镇九彬村地块

0.36

工业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3

咸安区汀泗桥镇林场地块

1.23

工业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4

咸安区汀泗桥镇林场地块

3.04

工业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5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地块

4.94

工业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6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地块

1.14

工业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7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地块

3.07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8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地块

5

工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9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一

2.69

工业

挂牌出让

5

咸安区

10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二

2

工业

挂牌出让

5

咸安区

11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三

3.38

工业

挂牌出让

5

咸安区

12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四

3.16

工业

挂牌出让

5

咸安区

13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五

3.59

工业

挂牌出让

8

咸安区

14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六

5

工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15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地块七

5

工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16

向阳湖镇祝垴村地块一

5

工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17

向阳湖镇祝垴村地块二

6.24

工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18

向阳湖镇祝垴村地块三

8

工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19

湖北航星光电科技项目用地

7.61

工业

挂牌出让

2

高新区

20

湖北俊客智能科技项目用地

2.26

工业

挂牌出让

1

高新区

21

光谷南一路南侧(一)地块

2.49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2

光谷南一路南侧(二)地块

3.49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3

光谷南一路南侧(三)地块

1.59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4

武咸快速路东侧地块

0.41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5

龟山路与横四路交叉处北侧地块

2.01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6

青龙路北侧

2.89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7

横二路与龟山路交叉处西南侧

2.88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8

西园八路西侧

0.4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9

香城大道与横五路交叉处南侧

4.41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0

三期小榄一路东侧

2.25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1

横五路南侧

3.94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2

横五路与青龙路交叉处西北侧

2.96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3

三期西园八路西侧

0.55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4

横二路与小榄二路交叉处西南侧

0.97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5

香城大道与横五路交叉处南侧

4.56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36

横五路北侧

4.37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37

永安东路与横四路交叉处东北侧(地块一)

2.71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38

永安东路与横四路交叉处东北侧(地块一)

2.64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39

西园九路与横二路东北侧

26.51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40

西园十路与横二路东北侧

20.12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41

锦龙路与书苔街之间

3.12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42

横一路与贺胜路交叉处西南侧

11.93

工业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43

小榄四路南侧地块

5.02

工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44

横沟桥镇孙田村(神雾集团)地块

0.73

工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45

横沟桥镇孙田村(神雾集团)地块

5.22

工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46

高新区三期小榄一路东侧地块

2.43

工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47

永安东路西侧(富洋林业南侧)地块

13.55

工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48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横三南侧地块

4.21

工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49

泉都物流园用地

6.67

工业

挂牌出让

——

市物流局

50

107国道北侧

0.35

商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51

区城投储备地块

1.5

商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52

咸安经济开发区地块

1.5

商业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53

太乙大道与嫦娥大道交叉处东侧地块

2.53

商业

挂牌出让

4

市旅投

54

太乙大道南侧地块

0.37

商业

挂牌出让

4

市旅投

55

双泉村双泉路北侧地块(双泉村集贸市场项目用地)

1.5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56

永安阁商业配套地块

2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57

温泉路与桂花路交叉处地块

0.6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58

潜山商业(潜山书苑等)配套用地

1.5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旅投

59

旗鼓大道与金桂大道交汇处北侧地块(金融港项目用地)

2.69

商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60

职教育集团学校配套用地

2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职投

61

康美小镇商业配套用地

27

商业

挂牌出让

——

规划科

62

北部空间(落雁湖、云南城投)项目用地

46.6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63

原乡小镇商业配套用地

20

商业

挂牌出让

——

规划科

64

131军旅小镇等其他特色小镇商业配套用地

5

商业

挂牌出让

——

高新区

65

梓山湖配套商业用地

5

商业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66

咸安区双溪桥镇地块

1.22

住宅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67

咸安区官埠桥镇地块

1.22

住宅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68

咸安区汀泗桥镇地块

1.5

住宅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69

咸安区其他乡镇

2.5

住宅

挂牌出让

——

咸安区

70

咸安区107安区107国道旁

1.36

住宅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71

咸安区东门村三组

0.5

住宅

挂牌出让

3

咸安区

72

龙潭路旁

0.08

住宅

挂牌出让

3

市城投

73

茶花路南侧

0.56

住宅

挂牌出让

4

市城投

74

老外贸和农垦局棚改地块

2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房产局

75

市安监局和林业局棚改地块

3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房产局

76

中心花坛片区(老医学院、温中侧门)棚改地块

3.3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房产局

77

老行署片区地块

2.3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房产局

78

原卫校地块

6

住宅

挂牌出让

8

市城投

79

柏大道西侧(市附二医院南侧)

0.36

住宅

挂牌出让

8

市城投

80

旗鼓大道与青龙路交汇处东南侧(金融港项目)地块

11.99

住宅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81

旗鼓大道东侧(金融港项目)地块

5.32

住宅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82

青龙路与横四路交叉处西南侧

4.37

住宅

挂牌出让

8

高新区

83

梓山湖新城贺胜大道北侧地块(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用地)

6

住宅

挂牌出让

4

指挥部

84

梓山湖新城张公片区地块一

8.65

住宅

挂牌出让

8

指挥部

85

梓山湖新城张公片区地块二

10.18

住宅

挂牌出让

8

指挥部

86

大洲湖项目用地

20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87

斧头湖水乡小镇

5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88

向阳湖康养小镇

5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89

云南城投未来城

20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90

康美小镇

20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91

131军旅小镇

5

住宅

挂牌出让

——

市城投

92

公租房项目用地

0.4

住宅

协议出让

6

高新区

93

光谷南二路与横沟桥六路交汇处东南侧

4.55

住宅

协议出让

7

高新区

94

光谷南二路与横沟桥六路交汇处东南侧

10.31

住宅

协议出让

7

高新区

95

甘鲁村片区项目

2.35

住宅

协议出让

8

高新区

96

职教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1.1

住宅

协议出让

——

职教投

97

咸安区向阳湖镇祝垴村(污水处理项目)

4.0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3

咸安区

98

金桂学校用地项目

6.6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4

咸安区

99

原工程机械厂幼儿园项目用地

0.2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拍卖出让

6

咸安区

100

市检察院北侧)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营房及训练基础项目用地

1.2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7

征地科

101

青龙山高中二期项目用地

2.0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02

区实验学校御景园校区项目用地

6.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03

科技馆(青少年宫旁)项目用地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市城投

104

咸宁永安阁(茶文化博物馆)项目用地

24.5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市旅投

105

泉塘村公共设施用地

0.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征地科

106

咸宁生态体育中心项目用地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协议出让

——

市旅投

107

康美小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市旅投

108

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用地

4.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7

高新区

109

高新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建设工程

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高新区

110

横沟中学搬迁改造项目用地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高新区

111

镇卫生院住院大楼项目用地

1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高新区

112

横沟客运站项目用地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高新区

113

第十九小学项目用地

3.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高新区

114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咸宁)小学中学项目用地

5.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市城投

115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0.9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市城投

116

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

征地科

117

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0.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

征地科

118

湖北省人民防空(116)综合训练基地

6.6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19

湖北省人防326工程

3.2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20

梓山湖新城内(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3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

市城投

121

向阳湖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用地

1.7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4

咸安区

122

梓山湖航天科技馆等项目用地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出让

——

咸安区

123

农业部试验站项目用地

1.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24

桃林变电站项目用地

1.8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25

贺胜茶场党员群众中心项目用地

1.2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26

双溪桥镇峡山村

1.86

交通运输用地

协议

1

咸安区

127

双溪桥镇峡山村

1.54

交通运输用地

协议

1

咸安区

128

乡镇村道路

2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29

107国道咸安绕城段改建工程

13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交通

130

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

2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31

张公大道

1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城投

132

和谐大道与青平路一期

1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城投

133

龙潭规划二路

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旅投

134

咸宁高新区内

2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高新区

135

咸宁大道西段延伸工程

3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交通

136

咸通高速马桥连接线

17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交通

137

337

武咸快速通道(泉都大道)

6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交投

138

梓山湖大道

1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

市城投

139

咸安区乡镇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40

咸宁市劳教(戒毒)所项目用地

3.33

特殊用地

划拨

——

咸安区

141

潜山古寺项目用地

2

特殊用地

划拨

——

征地科

合计

1041.10

——

——

——

——

 

 

附表6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三年滚动(2018-2020年)计划供应表

年度

招拍挂出让用地(公顷)

协议出让用地(公顷)

合计

2018

215.57

18.71

234.28

2019

259

22

281

2020

220

18

238

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

694.57

58.71

7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