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5-063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EPC项目经理部 | 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弃土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 | 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高铺村和杨林村 | 5.9153 | 临时弃土场和施工便道 | 2025年 2月25日 | 咸自然资建临用〔2025〕7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1日止 |
2 | 嘉鱼县小雅乡村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嘉鱼县西南丘岗水资源配置工程接里湖至大岩湖连通渠施工便道临时用地 | 嘉鱼县高铁岭镇新庄村 | 4.7392 | 临时施工便道 | 2025年 2月25日 | 咸自然资建临用〔2025〕8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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