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3-34360 文 号 : 咸自然资规临用〔2023〕11号、咸自然资规临用〔2023〕12号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工程服务坝区临时用地 | 通山县厦铺镇青山村 | 1.7603 | 临时材料堆放及临建 | 2023年 11月14日 | 咸自然资规临用〔2023〕11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7年11月14日止 |
2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咸九高速公路XJLX-3标项目经理部 | 通山县咸九高速公路XJLX-3标段第二批次临时用地 | 通山县闯王镇龟墩村、宝石村、界牌村以及湖北咸宁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港村、东港村 | 4.9117 | 临时钢筋堆料场、营区、弃土场、弃土填平区及临建 | 2023年 11月15日 | 咸自然资规临用〔2023〕12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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