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3-2324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通山县楠林桥镇下面窝大理石矿等4个矿山自然恢复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07
关于通山县楠林桥镇下面窝大理石矿等4个矿山自然恢复有关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市、县审查,我市拟采取自然恢复方式对通山县楠林桥镇下面窝大理石矿、通山天梯葫芦荡大理石矿、通山县永亮石材有限公司畅周地堂大理石矿、通山县永亮石材有限公司下泉西山大理石矿4个矿山进行治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676 号)要求,现将方案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附件:通山县楠林桥镇下面窝大理石矿等4个矿山自然修复方案有关情况公示表
(联系人:雷东升;电话:0715-8158555)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