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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231/2025-1817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A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的答复


童光辉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关于推动咸宁城区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阅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人民政府等各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我局和各单位会办意见综合,答复如下:

一、市城区村级预留地清理盘活利用情况

(一)现状。

目前,咸宁城区未利用预留地共45宗,合计1544.14亩,分别为:

1.浮山街道办事处共29宗、1233.46亩。涉及6个村改居和2个村,包括大畈社区、浮山社区、旗鼓社区、双泉社区、沿河社区、杨下社区、龙潭村和余佐村。共29处,其中:办理部分手续(如用地报批、选址、用地规划)等手续有12处,未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的预留地有17处。

2.温泉街道办事处共8宗、216.06亩。分别为:温泉社区二组(市实验小学东大门旁)约8.54亩、马柏大道杨家垴约8.6亩;泉塘社区一组(东外环路与塘角路 交汇处)约16.79亩;黄畈社区四、五组桂花中路(卓雅幼儿园前)20亩、东外环路东侧加油站旁约3.33亩;黄畈社区三组(老砖厂)约26.8亩、银桂学校旁约12亩;东外环肖桥村还建房约120亩。

3.永安街道办事处共8宗、94.62亩。分别为:葛家堰21.98亩;东门村四组10亩;东门村三组6亩;车站路石油巷11.84亩;车站路二线12亩;巨宁大道原伟丰公司西侧22亩;环城社区咸宝路喜来客后方5.4亩、下湖路尾5.4亩。

(二)进展情况。

1.全链条整治,激活闲置土地环境新面貌。一是建立长效巡查管控机制。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安排专人定期对闲置土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权属单位、街道办处置闲置土地上违规种菜、垃圾堆积、私搭乱建等“脏乱差”问题,并设置警示标识,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推进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浮山街道办事处对闲置土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包括集中清运垃圾、绿化补植、拆墙透绿畅联等。各村、社区也一直积极谋划、竭尽全力逐一启动开发利用。三是实施综合开发治理工程。结合市政设施升级、文明城市创建及环境治理工作,依据地块区位优势,统筹推进综合改造。如建设浮山小游园、双泉桂家湾活动广场等民生工程,实施大畈五组市政绿化项目,打造杨下、大畈、双泉共享菜园及浮山新村生态停车场,实现环境优化、功能完善与资源活化的有机统一。

2.多元化利用,释放闲置土地新活力。一是规范推进正式开发。严格遵循土地开发流程,积极推动预留地资源转化。浮山街道办事处29处预留地中已经办理完相关开发手续的有两处,分别为十六潭路旗鼓二组预留地和余佐村商住楼,旗鼓二组预留地于2024年9月中旬开标,余佐商住楼已经开始建设,正在办理的有10处。二是创新功能型临时利用。针对尚未明确开发规划的闲置土地,因地制宜布局临时停车场、绿地、休闲广场等设施,构建集绿色休憩、文化娱乐、运动健身、停车服务及消费体验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活空间。这一举措不仅有效提升土地利用率,还能动态响应城市阶段性民生需求,缓解公共资源供给压力。三是深化市场化租赁盘活。以租赁模式为抓手,激活闲置土地资源价值。如浮山办事处已成功开发5宗共计83亩闲置地块,打造大畈社区六组二手车交易市场、考拉100亲子乐园、杨下社区垄岭镇欢聚谷等特色项目。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年租金收入约30万元,亩均年收入达3600元,相较传统农业种植(如向阳湖奶牛场土地种植水稻、油菜,亩均年收入约3000元),经济效益提升显著,探索出闲置土地增值新路径。

3.深挖城中村潜力,培育集体经济新动能。咸安区农业农村推进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推进城中村闲置资源盘活。对城市化进程中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村改制公司及村级组织附属全资、控股企业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城中村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排,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统一研判、分类处置,对出租资产资源未签订合同的及时补签合同合理确定租金价格和租赁期限。在城中村清产核资完成之后,依托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对清理出的闲置资产进行挂网招租,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优质运营主体,推动城中村资产可以产生经济效益。

二、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情况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依法取得、权属清晰。据统计,2024年我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量为54721宗,通过自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2080宗,其中自营937宗、出租1107宗,合作入股36宗,吸纳就业人员811人,增加农村集体收入24万元,增加农民收入1252.05万元。

三、市城区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情况

一方面,开展市城区围挡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脏乱差”地块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存量的“脏乱差”地块108处(已销号85处)、围挡99处(已销号52处)。同时,开展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城市小微空间改革工作。比如,利用选取闲置边角地、低效存量用地、学校周边等小微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对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及其他临街的小微空间、“脏乱差”地块等建设小微停车场,配建充电桩等;对学校周边、人口密集区的退让空间实施商业改造并运营,打通街区内部“毛细血管”;对于政府储备地块、已供未用土地等利用土地1.5级开发。

另一方面,大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攻坚战,制订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督办,分级召开全市和市本级推进会议,专班推进,一地一策。分别对咸宁高新区、市城发集团、梓山湖公司等发督办函,进行专项督办。通过收回、动工等处置方式,2023年以来市城区处置了闲置土地4236.45亩。同时,利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完成土地征收、收储。2025年全市第一批申报土储专项债项目22个,总面积497.800024公顷(7467亩),共申报资金需求35.9187亿元。其中,市本级申报项目6个,总面积118.81公顷(1782.14亩),申报资金需求7.044775亿元,正进行发债前期准备工作。

四、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市资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招商和投资局印发《咸宁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起草了《咸宁市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服务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资建局、住新局印发《咸宁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规程》。市城管执法委印发了《咸宁市围挡规范化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咸宁市围挡规范化整治提升“一挡一策”方案》、《市中心城区“脏乱差”地块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咸宁市盘活利用城市小微空间改革工作方案》。

五、下一步计划

(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开展村级预留地的规划布局、土地报批、地类调查等工作。对历史遗留的村级发展预留地,由咸安区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对急需审批发展预留地项目的,结合各办、村经济发展规划、区域(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统筹安排,报市政府以“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二)科学统筹规划。结合预留地近期效益的发挥,根据各村预留地所处位置界定性质,立足城市功能区块定位,把握开发的主次先后,重点开发已农转用的预留地,从城市中心向周边拓展,从优先开发主要道路沿线向次要道路眼神,房子“各自为 阵、规模低小、遍地开花”的混乱局面,因地制宜,分类开发。对暂无开发计划的,可运用1.5级开发模式进行利用,实现土地的预热与增值。同时做好预留地块规划与产业开发规划之间的衔接,建议预留产业用地整体开发,实现地块开发利益最大化。

(三)积极盘活利用。市城区依托温泉养心谷、城铁南站、梓山湖、大洲湖等片区区域开发规划,通过调整规划、合作开发、收回收购等方式,加快盘活利用706亩闲置土地。

(四)落实街道办日常巡护。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巡护网络,将辖区内所有闲置地纳入网格管理范畴,确保巡护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加大对城乡 结合部、主次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闲置地的巡护力度。对巡护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闲置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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