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231/2025-1816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A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李媛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主要干道沿线建设项目规划退线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主要干道沿线建设项目规划退线管理的建议。

城市干道作为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界面,其规划退线管理直接关系到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性和公共安全。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我局高度重视干道沿线项目建设控制,始终将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规划退线标准作为核心工作之一。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1.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查标准。为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和保证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2024年6月我局就出台了《咸宁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房屋建筑类)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包括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要遵守的规定要求在规划方案审查审批要点中予以了明确,用以指导建设单位规划方案设计以及我局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在《办法》中,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对有需要的项目开展方案论证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结合项目特点,针对城市重要节点区域项目,如淦河沿线渔人码头项目、城铁东站的东科城市森林花园项目、桂乡大道沿线的宇泉城市花园项目、银泉大道沿线的九樾调整方案、咸宁大道东延伸的盛福园、香城里、盛博苑项目等,组织省、市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专业性的修改意见,辅助规划审批,提高项目审批的科学性。

2.强化规划公示公开,保障群众利益。为保障建设项目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在方案审批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规划公示公开,将项目公示和反馈意见处理作为方案审批的重要前置要求。2024年6月我局出台了《咸宁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的类型(哪些要公示、哪些不能公示)、程序、形式(如政府网站、局网站、现场公示等)、内容(如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基本指标、意见反馈途径、公示时间等文字说明,以及包括经济技术指标、建设用地及周边情况、用地红线、地下室轮廓线、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名称、道路宽度、主次出入口、拟建建筑物的楼栋编号、层数、高度、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及与四周边界外其他相关建筑物的间距、用地内的公共服务配套、室外活动场地等信息的总平面图、效果图、日照分析等图件)、位置(如批前公示应在项目用地现场、有利害关系的小区楼栋入口、营销中心、公告栏等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十日)、问题处理(如合理建议督促建设单位调整、做好沟通协调,反馈集中、矛盾突出的采取听证等方式处理)等均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全力保障群众利益。环保 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审批等环节也有公众参与和公示公开相关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也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维护公众利益。我局对近几年审批项目方案进行了核查,项目方案基本 都在项目现场和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对公示中的反馈意见也督促建设单位进行了协调。如金桂变110KV变电站建设前我局要求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周边大量居民投诉辐射问题,我局按程序组织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业主代表、相关部门参加听证,对居民反映的问题通过视频、PPT、现场踏勘等形式进行全面的解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取得居民认可。

3.加强日常巡查,严查违法建设。对于项目建设管理,我局制定了《审批项目跟踪管理册》,由规划管理大队从规划放线、挖槽及基脚、出挑、开窗、封顶、外立面施工、配套设施等七个环节对开发项目进行全流程的管理,建设项目按照每周至少巡查1次的原则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避免诸如变大、变高、挪位、少建、多建等违法建设问题,保证建设依法依规实施。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始终保持违法建设“遏新增、消存量”的高压态势将违法建设治理和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优化人居环境及城市管理结合,推动城市治理。一是“管”,柔性执法促违建自拆,充分发挥街道办作用,构建“执法人员+宣传队伍”“综合执法+社区网格”“积极劝导+严格执法”控维新模式,深入推进网格共治。二是“拆”,消除城市隐患。聚焦城市品质,坚决做到新增违建“露头就打”,存量违建“应拆尽拆”,强力拆除一批存在城市安全隐患、破坏人居环境、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三是“优”,腾出空间助力城市更新。秉承“拆治建靓”的理念,腾出空间用于拓宽道路、打造临时停车场地、培植绿地等城市微更新。2025年1-4月,共拆除违建46处,面积1363.34平方米。

4.强化规划引领,彰显城市特色。2024年,配合《咸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我局委托上海瀚创编制了《咸宁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节点控制规划》,划定了中心城区总体生态格局和重点建设区域,确定了分级管控原则,根据功能分区按照地标、节点、路径、界面、开敞空间分类明确相关管控要素,提出相关建设控制指引,对建筑高度、开发强度、建筑色彩等提出管控要求,全面统筹城市风貌,彰显城市特色。

对于李媛委员提出的方案审查、公示、违建查处等方面的问题,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近几年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清理,针对提案中所反映的主干道沿线建筑退让、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公开等情况进行核查。在清理过程中,确实也发现存在公示位置不合理,一些早期项目违法查处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李委员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从规划审查、公示公开、建设管控等多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开发项目按需求组织专家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同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公示管理,在合理位置张贴公示牌,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除项目现场和网上公示外,协调项目主体采取座谈、听证、小区业主群公示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信息的透明度。对于反馈意见,加强协调痕迹管理,做到真沟通,真处理。

三是加强批后监管。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对于规划审批在建项目的批后监管严格日常巡查,对于不按规划建设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对于发现的未批先建等情况配合城管部门严肃处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