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4-1321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A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住建局:
现将咸宁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1号提案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我局原则上同意黎钢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推动塘角山公园项目建设的建议。
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是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咸宁的战略定位。公园城市建设的要求之一就是在充分尊重自然山水格局的情况下,依据城市布局、结构、景观风貌特征,构建均衡服务的城市公园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1.关于建设塘角山公园。塘角山公园建设对于提升城市品质,为周边居民提供丰富的休闲空间,促进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塘角山(塘角变电站北侧山体)已纳入城区保护山体,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和规划方案审批工作,
2.关于在启动公园建设的同时完善周边道路网络。塘角山公园与茶花北路和马柏大道衔接的道路主要包括茶花北路、经四路和纬五路等城市道路。目前由于涉及大量拆迁问题,茶花北路(马柏大道-香城学校段)无法打通,区域交通组织存在不足。考虑区域交通循环,2021年依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申请,我局对其呈报的经四路、纬五路道路线形方案进行了审批,其中,经四路(茶花北路-二十二万伏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规划长度598.99m,红线宽度20m;纬五路(马柏大道-经四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长度634.79m,红线宽度12m。其建设情况,建议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予以合理安排。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1日
主管领导:石 健 联系电话:13907249559
经办人姓名:金世明 联系电话:15971560796
邮政编码:43700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