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4-086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4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4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水利和湖泊局: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48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湖北省王英富水水库水资源优化配置连通工程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常感谢张亚洲等5位委员关心、监督王英富水水库水资源优化配置连通工程工作情况,非常赞同加快项目立项报批并推进该工程早日开工建设的相关建议。
二、关于项目用地基本情况。该建设项目新申请用地0.3942公顷。其中涉及我市通山县境内0.361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1545公顷(含耕地0.0407公顷),建设用地0.0110公顷,未利用地0.1464公顷;阳新县境内0.032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不含耕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三区三线”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输水管道总长度2700米,地下穿越通山县和阳新县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积极支持项目用地报批。该项目已纳入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业主单位正在委托第三方办理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工作。我局将根据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一是做好0.3619公顷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报批、供地等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输水管道地下穿越临时用地报批工作,按照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要求,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因无法避让确需占用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按照规定做好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工作。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4日
主管领导:周洪恩 联系电话:13971809469
经办人员:叶长明 联系电话:13997529969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