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4-0861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20240253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253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发改委:
现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25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支持通城县引青济隽工程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1.引青济隽工程已纳入《咸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库中,我局将为该工程预留用地。
2.项目总用地4.7333公顷,已经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鄂政土批〔2013〕2936号),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023年8月,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3.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对该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指出工程未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并针对建设场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地质灾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建议,防范措施基本可行。
4.项目已纳入《湖北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鄂政函〔2022〕77号),经通城县委县政府与省发改委沟通,项目由市发改委审批。2024年2月,市发改委已对项目赋码,我局
正在为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项目临时用地待建设单位确定范围申请后,我局立即受理办理。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
主管领导:江振辉 联系电话:13972829766
经办人姓名:余建平 联系电话:15872804156
邮政编码:4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