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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件)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37231/2021-3388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主办件)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2 17:05:00

予以公开                                                                 B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回复


程东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中肯地指出了我市在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宝贵建议,我局高度赞同。

近年来,为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严格规划管理程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上重点发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得到全面提升,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已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一是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启动《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编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完成武咸一体、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等6大专题研究在市域层面,构建“一核(咸宁都市区)一副(赤壁市)两带(长江沿江城镇发展带、幕阜山生态绿色城镇发展带)”的市域空间结构,强化城乡一体发展,加快实现全域城镇化;在中心城区层面,重点推动“一主(生态宜居主城)四辅(横沟科学城、梓山湖健康新城、官埠示范新区、咸安凤凰新区)”建设,优化城镇发展模式,助力形成拥湖面江、外拓互联的城市空间结构。二是明确城市发展路径。启动咸宁对接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围绕斧头湖打造“武咸一体化战略发展区”大力推进武咸一体化;积极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依托武咸快速走廊,打造咸宁市高新区和咸宁生态宜居主城为创新核心区,推动武咸科创大走廊建设。组织编制《咸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咸宁市区“西展东进、南抑北上”发展方向,按照“入大湖、抵长江、通武汉”同步实施武咸同城发展,打造“一城十区二十景区” 城市特色功能区块,推动中心城区由“临山簇林时代”迈向“拥湖面江时代”三是补齐城镇发展短板。以“擦亮小城镇”行动为契机,争取赤壁市赵李桥镇等3个乡镇被纳入省级试点,提请市政府印发“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方案,在建制镇、乡、独立于城区和乡镇镇区外的街道建成区等大力实施以“七补齐”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人居环境“百日综合治理”行动。2016年至今,已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近10亿元,基本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以及镇区供水等设施建设和重点乡镇临街立面改造工作,小城镇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进一提升、风貌进一步彰显。四是营造乡村特色风貌。出台“两图集三导则”(《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咸宁市乡村振兴工程规划建设参考图集》《公园化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导则》《咸宁市公园化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导则》《咸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引导深入挖掘咸宁田园风光资源和历史文化、特色景观资源开展分区布局、保护管控,以“滚龙脊、人字坡、大天井、粗木梁”传承鄂南民居特色,以古村落、古民居、古桥等传承历史文脉,营造“吴风楚韵、粉墙黛瓦”的鄂南特色风貌。

(二)严格规划管理制度,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一是健全规划决策机制。成立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建立市规委会全委会议、专题会议制度明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重要规划和城区关键节点的城市设计方案等8项内容提交市规委会全委会议审议,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7项内容提交市规委会专题会议审议,健全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管理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采取公开招聘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乡村规划师队伍,为乡(镇)发展定位、村庄布局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辅助。二是改进规划审批方式。强化“规划即法”意识,建立公共空间规划审批制度加强地上、地下、空中、建筑立面等公共空间规划管理对山边、水边、公园广场、主要道路、门户节点等区域的项目规划方案在三维实景平台上进行模拟分析比选;制定乡村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政策,规范宅基地建房、乡村公益设施等项目用地和规划审批管理。制定规划方案分级审批管理规定,明确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下属各分局对规划方案的审批权限,做到一次性审查、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批准。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政府规划顾问制度,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规划顾问,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建设邀请规划顾问评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召开专场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大力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在“云上咸宁”开辟“众智规划云平台”专栏,在局门户网站设立规划成果展示专栏,向社会公开重大规划项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注重“开门编规划”,采取编前走访、编中征求意见、编后公示的措施让公众自始至终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权威性。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住建局在所辖建制镇延伸设置“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关于理顺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按权责清晰、分工适当、协作有效、监管到位的原则划分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区域、事权等。统筹推进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改革,印发《关于理顺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的通知》,代拟《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建设。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一办法一规定《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按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和安全、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管控城镇开发边界线以外的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建设管理规定、提出风貌管控要求,着力营造具有鄂南地域文化特色的建筑风貌。三是严查违法行为。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拆除12处,涉及占地10426.67平方米、建筑6053.06平方米,完成复耕复绿9处,整治率100%,居全省地(市、州)第一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理,摸排农村农村乱占耕地问题2.4万余个。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受理各类违建投诉案件512起,组织开展大型拆违活动54次,依法拆除违建379户,面积22386平方米,加强违法建设动态监管,确保“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绿一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相关职能部门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取得了一些举目可见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难题需要破解、一些短板需要补齐。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城乡管理机制。提请市人大加快制定符合咸宁实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在即将出台的《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重点管控区域、管控对象、管控内容等,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范围和权责,厘清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职责。

(二)规范城乡管理底图。以“三调”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底图的“一张蓝图”,以此为标准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以及城乡管理,切实解决各类空间矛盾冲突。

(三)塑造特色文化品牌。提请市委、市政府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林业、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相关职能,完善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领导机制,结合中国“桂花城”建设,将桂花、温泉作为全市的文化符号来打造,檫亮“香城泉都”城市文化品牌。

(四)提升城市综合品质。开展城市整体和节点区域城市设计,明确城市色彩、城市亮化等风貌管控规则,塑造城市特色;建立城市传统街区、传统村落、年代建筑的保护机制,明确保护范围、内容,严禁大拆大建,采取城市更新的手法做好设施修复和完善,“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民记住乡愁”。

(五)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完善乡村规划师制度,制定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和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配备方式、选聘条件、薪酬待遇、经费保障等,按“一镇一师”的原则选优配齐乡村规划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乡村规划专家服务机制。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721



主管领导 李长春        联系电话13807240102

经办人姓名  郑登高          联系电话13997545661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含word电子版)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含word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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